距离2017年8月24日监管“合规大限”只有不到3个月的时间,时间紧迫,网贷平台银行存管对接已经进入加速期。
然而,就在一切紧密进行时,却半路杀出个“陈咬金”。一则上海市金融办在6月1日下发的《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却让不少已经在合规进程中迈出一大步、签订存管协议、完成银行存管上线或即将完成的P2P平台当头一棒。
据征求意见稿规定显示:“在沪网贷机构取得备案登记后,应当在6个月内,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这一“银行属地”问题,一经发布就迅速引起了圈内热议。
有网贷业内人士坦言,如果一旦严格执行此条规定,那么对很多已经签订外地银行存管的平台来说,真的是进退两难。但还是希望监管部门能综合考虑现实情况,在最终办法中能有一个两全之策。
相信,这一定不是一个业内人士的心声,更是上海网贷圈大多数平台的建议和反馈。据了解,在与上海平台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银行中,比较热门的江西银行、新网银行、徽商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均在上海无网点。若仅因为银行在本地无网点就判定存管不合规,不免有些不合情理。
而上海此项“特殊“条件也引起不少其他区域金融有关部门的注意,其中,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表示,现在最紧要是尽快让市场上的网贷平台实现资金存管,纳入监管,若按“属地银行”存管规定,在整改期内完成存管会有很多障碍。
小编以为,属地银行存管在当下这个时间点提出来,并非明智之举,只会拖延存管进度。不论平台与哪里的银行进行存管,对于投资人来说,只要平台不设立资金池,不接触投资人的钱,是否为属地银行存管关系不大。在整改期内实现存管,安全、合规才是目前投资者最关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