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美国货币监理署(OCC)对外发布了向金融科技公司发放特殊目的国家银行许可牌照的草案。纽约州金融服务局(NYDFS)很快发信表示反对,称OCC的新规将制造行业混乱、损害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制造垄断性机构、增加非银行实体间的竞争风险,并可能进一步削弱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力度。
而对于中国金融科技业界人士来说,刚刚结束的“两会”对金融科技牌照化管理的讨论更值得关注。部分“两会”代表提出互联网金融公司应该实施牌照管理,引发行业热议。实际上近几年,来自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行业和相关政府机构的人士对此问题争论不休。支持牌照式监管的一方认为,牌照式监管更成熟、更易操作;反对者则认为牌照式监管过于死板,不利于金融创新业态的发展。
无论国外的金融科技,还是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易通贷将其统一定义为“利用信息技术改良金融行业”。易通贷认为,这是一个新兴的、含义广泛的概念,其中正不断衍生出多种多样的新兴业态和跨界商业模式,这种复杂性是传统金融行业的“牌照式”监管难以有效覆盖的。目前银监会针对网络借贷行业采用的“穿透式”行为监管模式就是很聪明的做法:为行业划定禁止行为红线,同时以“法务禁止即可为”的方式留出创新空间。
易通贷高管表示,监管行为的目标应该是防范风险,引导行业发展。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互联网金融在监管机构主导的专项整治、监管规范中度过。网络借贷行业受到的监管尤为严厉,并认为2016年是“监管元年”。同时,监管机构对第三方支付、网络众筹等行业也加大了监管力度。
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运营中的网贷平台共2448家,比上年末减少987家,即一年内消亡了近三分之一。易通贷高管认为,2016年网贷行业平台数量呈现负增长正是监管趋严的结果,表明行业隐形门槛在提升,行业洗牌整合在加速。这符合“创新应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正确理念,有助于行业在积极的竞争环境与舆论环境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实现帮助普惠金融的初衷。
无论是近年来的政府工作报告还是监管机构的实际行动都表明:互联网金融是非常重要的金融创新,有不可估量的前景。易通贷始终认为,不能因为少数居心叵测的违法者搅局,就否定这个行业。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该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以包容、创新、防范风险的心态对其进行适度监管。不过易通贷高管也表示,合法合规是公司经营的原则之一,未来监管出现任何改变都会第一时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