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新闻网讯(记者李向丽通讯员沈媛)日前,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张家口调查队了解到,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1.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4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1-2月,我市CPI累计上涨1.2%,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3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5个百分点。2月份我市CPI环比上涨0.8%,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个百分点。
2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2.6%,影响CPI下降约0.78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下降27.8%,影响CPI下降约1.05个百分点;鸡蛋价格下降26.9%,影响CPI下降约0.23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3.5%,影响CPI下降约0.07个百分点。价格同比上涨的主要有粮食类、禽肉类、水产品类、鲜瓜果类及在外餐饮类,涨幅分别为3.2%、0.9%、8.5%、1.4%、2.0%,分别影响CPI上涨0.07、0.01、0.09、0.02和0.11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五升二降。其中,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上涨2.3%、1.6%、0.1%、16.9%、0.1%;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分别下降0.3%和0.7%。
2月份,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下降0.9%,影响CPI下降约0.27个百分点。本月鲜菜价格下降13.2%,影响CPI下降约0.41个百分点;鸡蛋价格下降10.8%,影响CPI下降约0.07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2.8%,影响CPI下降约0.05个百分点。本月食品价格中上涨的主要有水产品和鲜瓜果,涨幅分别为4.7%和7.9%,分别影响CPI上涨0.02和0.14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环比价格三涨三降一持平。衣着、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分别上涨1.0%、12.9%、0.2%;居住、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分别下降0.2%、0.4%、0.9%;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与上月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