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1月29日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通知》强调,境内银行发放的境外贷款,原则上应用于境外企业经营范围内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和偿还内保外贷项下境外债务,不得用于虚构贸易背景交易或其他形式的投机套利性交易,不得通过向境内融出资金、股权投资等方式将资金调回境内使用。
中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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